關于領取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等津貼的通知

[日期:2016-07-06] 作者:教務處 1477 次瀏覽 [字體: ]

    請七八年級各組長及當事老師到財務室領取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相關津貼。

教務處

2016年7月6日